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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借贷自觉抵制非法集资-【资讯】

发布时间:2021-07-15 19:51:08 阅读: 来源:成型模厂家

一、什么是民间借贷行为?哪些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?

(一)民间借贷行为是指公民与非金融企业(以下简称企业)、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行为。

(二)下列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:1.出借人明知借款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而借款的,如借款用于赌博、走私、诈骗、买卖毒品或者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;2.企业以借款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;3.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;4.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;5.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。

二、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?

(一)借款用途要正当,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必须自愿,且借贷用途合法。

(二)订立书面协议并妥善保管,协议上应注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、借款用途、币种、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、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内容。

(三)支付利息要约定,利率高低要有度,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,否则不受法律保护。

(四)借款到期,注意催收,多次催收无效时,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三、什么是非法金融机构?哪些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?

(一)非法金融机构是未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,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、发放贷款、办理结算、票据贴现、资金拆借、信托投资、金融租赁、融资担保、外汇买卖以及证券、保险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。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,也应视为非法金融机构。

(二)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主要包括:1.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;2.未经依法批准,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;3.非法发放贷款、办理结算、票据贴现、资金拆借、信托投资、金融租赁、融资担保、外汇买卖;4.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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